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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车(租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学校因事用车,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使用(租用)车辆的规格大小、数量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二、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查合格并发放“学生接送车辆”标志牌。    

三、学校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租用车辆具有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营运证、车辆年检合格证等有效证件且车况良好。  

四、审查驾驶员各种手续,驾驶员要有3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违章记录,持有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经交管部门核发的运输从业证书等有效证件。

五、学校与车主签订协议书,明确权利和责任。 

六、学校要对乘车师生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安排责任心强的随车护送人员,并做好登记,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酒后驾车,严禁让学生乘坐副驾驶座位。     

七、学校要制定《乘车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